北京市私家侦探:女人的“外遇”与她们的生存状况
在现代社会中,有人说婚姻也是一场“战争”,一场男人和女人的“战争”。如果谁想获得一个幸福的婚姻,除了具备一定的感情基础之外,这两人必须是一对力量均衡的“对手”。首先他们必须自强自立,不依靠对方。其次他们各自的生存技能、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最好也相当。如果两人的家庭地位悬殊,或一方经过自己的努力提高了自己的家庭地位,而另一方没有进步,那么依附或者仰视都是很累的,问题就可能出现。这样的忠告,也许听起来过于残酷。在想象中,婚姻的迷人面纱永远是感情。但有时候生活更加现实,因为事实确实如此。
一、女人的“外遇”与她们的生存状况
在现在的都市里,男女平等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离婚中女性权益比男性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的情况并不像人们想像得那么多,男女双方权益的保障取决于两人的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谈到“外遇”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最后只能归为生活作风问题,婚姻道德问题。所以律师在法庭上,一般不提这个词,也不谈原告或被告的“外遇”问题,“外遇”很难取证。而没有证据,在法庭上是不能随便说的。 但在实际情况中,“外遇”确实存在。除了感情、夫妻生活等原因外,女人有“外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家中男人不争气。
如果男的经济收入有限,家里的开销基本上都是女的一个人来承担,小孩还要读书,女的当然感到生存压力大。原来很好的感情基础就这样慢慢地差下去了。这时候只要另外有一个男的稍稍对这个女的好一点,为这个女的分担一点生存压力,女的就会滑到他一边去。在这样的例子中,其实把女的感情推向别人的正是她的丈夫。感情这东西在大部分婚姻中,其实并不是那么纯粹的,也不是那么理想主义的。如果说它是一朵红花,那么它需要绿叶来衬,而“绿叶”是很多东西,经济地位、生存技能等。如果另外有一个更坚实的肩膀,有一颗更善解人意的心,那么原来夫妻的感情就会逐渐淡化,直至破裂,甚至会转移。人都想生活得更好。人必自尊,别人才能尊重你。那些女性,为了苟且生存,放弃了女人的尊严,其实是在玩火自焚。
二、男人的“外遇”与他们的社会地位
男人有“外遇”大多是因为他与妻子的家庭地位悬殊,男的比较有钱。这时候,如果一个妻子没有能力把握家中的经济大权,或者未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思想、行为落伍,那么婚姻也很可能出现问题。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男的和女的都是城郊的农民,妻子是文盲,男的文化程度也不高。两个人的生活也像一般的农民家庭一样,白天忙农活,晚上做家务,过着平平安安的普通生活。但后来这个男的不甘心过这样的生活,他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上夜校,学管理,进了村办企业,后来进了企业的管理层。最后竟然找到了投资商,有了自己的企业。这之后,他的社交圈子开始扩大,交往的人的层次也开始高起来。他的衣着、言谈举止也发生了变化,总之慢慢地变得不像个农民了,而像个城里的企业家。老公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但老婆却一点也没变。她没有文化,报纸看不懂,对时政更是一无所知,晚上也就是看点连续剧。她的谈吐也与村中的农妇无两样,在家里聊的都是张家长李家短,琐琐碎碎的一些无聊之事。她也不讲究穿衣打扮,一年四季就这么几套衣服,也不注意保持身材,任脂肪在肚子上堆了一圈又一圈。如果说这个女的老公没有开拓进取,事业没有成功,社会地位没有提高,还是一个朴实的农民,那么她就顺其自然、按照惯性这样生活下去,他们的婚姻还会像原来一样牢固。但事实并不是这样,老公在变,他对老婆的要求也在变,他希望她能够在事业上帮他一把,能够在社交场合和他相匹配,是一个带得出去的老婆。但他的老婆一开始没有发现这些要求,没有提高自身的素质,所以和老公的差距也就越来越大。后来男的在外面有了“外遇”,他的老婆知道后大吵大闹,开始还不想离。这位女律师就劝她,事已如此,这样的婚姻已经不再是一双合脚的鞋,只会给两人都带来痛苦。
最后,北京市侦探公司提醒您,当婚姻真到了尽头,每个人都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那些因为双方的经济条件悬殊而造成的离婚,尤其要注意家中的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房子等不动产是可以查的,但是现金是很难取证的。在发现一方有财产转移的迹象时,要多长一个心眼,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帐号、储种、在哪个储蓄所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如果方便的话,去复印一下存单,留个底是最好的。另外,法律保护离婚时的无过错方,如果一方与别人非法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包二奶”的证据十分难取,可寻求专业的北京市私人侦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