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侦探公司:商业侵权案件中,商业秘密诉讼企业容易败诉的原因
首先,企业在守护自家的商业信息时,经常是摸不着头脑,搞不清楚啥是真正的“涉密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说得明白,商业秘密得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这东西不能是公众都知道的;二是得实用,能赚钱;三是得有人看着,保密措施得跟上。很多时候,企业就是没搞清楚这些,诉讼的时候诉求模糊,自然就容易输官司。
再来,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上,很多企业做得也不到位。有的保密意识淡薄得很,技术资料什么的防护措施没有,员工保密协议、竞业禁止之类的更是签都没签,保密制度更是无从谈起。这样的企业,一旦商业秘密被窃,告到法庭上,因为自己没做好保密措施,往往也是败诉收场。
而且,在举证这块儿,企业也常犯糊涂。法庭上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你得证明商业秘密真的存在,对方确实侵权了,对方是故意或者有过错,还得证明自己因此受了损失。这些举证工作,很多企业做得既不准确也不详细,甚至提交的证据都不合法,自然增加了败诉的风险。
说到底,经营企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保护商业秘密更是长期战斗。企业得提前做好准备,才能在未来的维权战中稳如泰山。那么问题来了,企业该如何打造铁壁般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如何实施有效的保密措施?如何确保保密协议合法有效?又如何妥善运用竞业限制?这些都是企业必须深思熟虑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每个企业需要好好琢磨琢磨的课题。